一、處罰單為“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的,海口市交警支隊開具的由本人憑處罰單直接到窗口刷二維碼交費或窗口繳費崗刷銀行卡交費;也可通過“椰城交警”微信公眾號、“交管12123”APP直接繳費。
二、汽車違停(拖移)業務辦理的當事人,請攜帶本人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車輛強制保險單原件和以上資料的復印件2份,到大廳導辦臺領取業務辦理號后在大廳等候叫號辦理。
三、電子監控拍照非現場違法業務辦理
1、違法當事人本人辦理的由本人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原件和以上證件的復印件1份(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需單位出具相關證明),到大廳導辦臺領取業務辦理號并按規定填寫《辦理交通違法行為承諾書》后在大廳等候叫號辦理。
2、電子監控拍照業務一次性記滿12分或累計記滿12分的必須由違法行為人本人與機動車所有人(車主)攜帶身份證一同到窗口辦理。違法行為人本人請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需單位出具相關證明),到大廳導辦臺領取業務辦理號并按規定填寫《辦理交通違法行為承諾書》等候叫號辦理。
四、除電子監控拍照業務、簡易程序處罰和違停(不拖移)的其他業務辦理,當事人請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車輛強制保險單、處罰單原件和以上資料的復印件2份,到大廳導辦臺領取業務辦理號在大廳等候叫號辦理。
五、做出處罰決定后,憑辦理好的材料在當前窗口繳費(違法地點不在海口的省外和其他市縣的在2號窗口繳費)。也可通過大廳的“交通違法業務自助處理機”、“椰城交警”微信公眾號、“交管12123”APP直接繳費。
六、車輛被扣(拖移)的請復印交費發票或自助處理機的收費小票并攜帶辦好的材料到六號樓前面的停車場打印車輛放行單辦理取車手續。
七、套牌車輛和無證駕駛等并(可并)處拘留的違法業務由開具處罰單的路面大隊處理。
八、相關證件復印件(業務大廳提供免費復印)由當事人提供;《辦理交通違法行為承諾書》、可以自行在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網站下載或在各業務處理點免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