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沒有參加學習和考試的當事人,請攜帶身份證、處罰單、行駛證(未上牌的帶合格證、發票)原件到第二培訓室學習。
二、處罰單上無當事人姓名和簽名的(違停的除外),以及當事人拒絕簽名的,先到查扣車輛的轄區大隊開具證明再來辦理業務;當事人簽錯名的或其他信息填寫有誤的,先到查扣車輛的轄區大隊進行修改,待修改好后再來辦理業務。(美蘭大隊:31366080龍華大隊:31366207 瓊山大隊:66987375 秀英大隊:68664434 特勤大隊:31366406)。
三、處罰單為“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的本人憑處罰單直接到窗口刷二維碼交費或窗口繳費崗刷銀行卡交費,也可通過“椰城交警”微信公眾號、“交管12123”APP直接繳費。
四、處罰單業務辦理只能由當事人本人來辦不能委托代辦。
五、已經考試合格的當事人請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交強險(未上牌的帶合格證、發票且先到車場驗車)、處罰單原件和以上資料的復印件2份到大廳導辦臺領取業務辦理號。
六、取號后在大廳休息區等候叫號辦理。
七、憑已辦好的材料可以直接在同一窗口繳費,也可通過“交通違法業務自助處理機”、“椰城交警”微信公眾號、“交管12123”APP直接繳費。
八、復印交費發票或自助處理機的收費小票并攜帶辦好的材料到車場辦理取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