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3日后到海南就業創業的全日制50歲以下博士畢業生(且被認定為我省高層次人才)、40歲以下碩士畢業生、35歲以下本科畢業生,不管是省外戶籍還是省內戶籍的高校畢業生,不管是省外高校還是省內高校的高校畢業生,均可憑在我省就業創業的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或購房補貼。
住房租賃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個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發放一次。購房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發放一次。
符合要求的人才住房保障對象,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交個人有關材料。用人單位按要求向屬地人才服務“一站式”平臺申報;省屬事業單位向省級人才服務“一站式”平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