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澄邁縣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八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澄辦發〔2020〕41號
獎勵:
第一條 支持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我縣范圍內注冊登記的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增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除享受省級政策扶持資金外,縣級財政再給予30萬元一次性研發資金獎勵。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期滿后再次申請通過的,給予10萬元的研發資金獎勵。
第二條 大力引進高新技術企業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認定有效期內將注冊地從省外遷入澄邁,且簽署三年內不遷出我縣承諾書的,給予30萬元獎勵;遷入我縣滿一年后縣級年稅收達2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企業再獎勵20萬元。
第三條 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
由縣科技主管部門按照《海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管理暫行辦法》篩選建立我縣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并定期進行動態調整。對進入培育庫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培育扶持資金,培育期為三年,培育期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自動出庫;三年期滿后,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調整出庫,且不再受理入庫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