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
2018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8]148號),遴選首批18家工作基礎較好的中央企業啟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2019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擴大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19]83號),要求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本地區試點企業條件和范圍。今年11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支持企業大力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04號),明確提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向用人主體放權,按照“誰用人、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支持各級各類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
2019年12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委托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發布《關于征集第二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用人單位的通告》(中就培函[2019]66號,以下簡稱《通告》),公開征集第二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用人單位,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通告》中明確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的試點機構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主要包括:國資委央企名錄中的中央企業,或大型國有企業;技能人員為企業職工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良好的技能人員培養和評價的工作基礎。在評審過程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委托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組織專家評委從組織保障、制度保障、技術支持、基礎條件、隊伍建設、質量管理等方面對申報企業進行評估論證,確定備案企業名單,并出具備案回執。
省屬企業或央企分支機構可向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備案申請,具體申報條件可咨詢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