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屬人才引進,配偶以家屬隨遷方式落戶或未落戶,是否符合限購政策?
答:如2018年4月22日后以家屬隨遷方式落戶或未落戶,只寫配偶名字,須符合購房所在區域限購政策規定,提供2年或5年社保或個稅繳納證明,家庭名下無房且只能購買一套住房。